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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第N次看完了"曾經"
這麼多年來
它是唯一一本
我從頭到尾細細品嘗不下十次的書

當然,
每次看它
都有不同的感動
但昨天引起自己注意的是
我無意間看到
當年我在書的封面
寫下"1996年購於金石堂~
 

12年了
但我更清楚的記得
其實我第一次看它是在十五年前
那時還在國中畢業時
買了兩本送朋友
自己的
是圖書館借來的

那時候
對沒有零用錢的我來說
買本書是大事

所以我一直到高中
才真正擁有
自己的"曾經"

愛亞在書的扉頁提詞寫說
"在平凡的人生路上
 若想走得鏗鏘有聲
 就得有   愛"

坦白說
我不喜歡這段話
或許因為它太白話的讓我覺得太粗淺
但除此之外
我還真沒看過有誰愛情長篇小說寫的像愛亞這般
這樣耐我   細細品味
或許
因為她不只有寫愛情
在書裡
親情 友情
都是很重要的元素吧~

"曾經"裡
寫李芳儒從十歲到四十歲的故事
也可以說
寫它這三十幾年來
跟三個男人的故事

我想
這就是爲甚麼這麼多年來
我每次看"曾經"
都會忍不住濕了眼眶

小時候看
當然是偏重在她們孩提時的感情
我喜歡看
芳儒因為喜歡志維
所以在那樣窮苦的年代
用零用錢買冰棒要給志維吃
跟他分享"朱子家訓"的墨條
還有他們離別時
互贈古詩十九首的默契

這是愛

後來
我也喜歡看她與黎平石之間
她被大哥哥照顧著的愛情
雖然後來
黎平石歸國後
證明他終究是個只重視自我追逐的男人

我還是喜歡那個"曾經"

而書中戲份最重的"邱志紹"
是我最不喜歡的

我覺得王鼎鈞分析的極好
"毫無疑問,「曾經」寫的是『愛』。同事之愛,手足之愛,男女之愛,連萍水相逢都是善意。
幾乎都具有愛心,幾乎沒有一個壞人。
然則,『愛』裡面沒有壞人,卻有受害人和受益人。"

把這段話套用在現實生活的愛情裡
有時或許會讓人釋懷一點~

我沒有看過公視的"曾經"
太愛一本書會對戲劇產生抗拒
因為我認識"曾經"太久了
我有自己想像中的李芳儒、邱志紹、邱志維........
我沒辦法接受
跟我想像中長得不一樣的他們

愛亞書裡描寫芳儒被志紹拋棄後
失戀的心情
極度
極度
細膩

她說
看到女同事急著跟男友告別要進電台上班
會忍不住濕了眼眶
看到鄰居的小女孩喊爺爺
都要快點捏捏自己的手
冷卻眼中的熱度
穿了新的高跟鞋磨了腳
坐在沙發上都會忍不住流下淚來
她問
何時我變成這樣雨濕淋漓的一個人

而且
芳儒在有這種心情時
並不是剛失戀
她有穩定的工作
豐富的休閒生活

她也曾經應
家人愛
朋友情
同事仁
的去尋找春天

但真的連可以湊和的都沒有


看這段文章時
我眼中帶淚的笑了
我懂~

這麼多年來
自己也從第一次看這本書的年少時期
一路走來
到現在

更懂每段愛情裡的
受益人與受害人
也更懂親情裡
不可逃避的責任

在"曾經"泛黃的書頁裡
與封面自己笨拙的提字間
也一直讓我憶起
自己的"曾經"!!

"曾經"故事前半段連載:
http://www.books.com.tw/authors/ayyah/ever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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